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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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度教职工人事档案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6-04-23


校属相关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充实完善教职工人事档案内容,规范人事档案管理,现就做好我校2026年度教职工人事档案材料归档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单位(部门)

组织部、人事处、宣传统战部,审计处、纪委、离退休处等学校相关单位(部门)。

二、归档对象和范围

全校教职工(含在职、离退休、已故人员、博士后)的人事档案材料,其中:

1、副科职及以上干部的人事档案材料(含干部任免表、任前审核、考察材料、处科级干部借调鉴定、培训、年度考核、处科级干部信息审核与认定表等材料)由组织部负责归档;

2、其他教职工的人事档案材料(含干部履历表、干部自传、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工资异动、教职工信息审核与认定表、聘用合同、离退休待遇表、博士后入站、出站、伤残认定等材料)由人事处负责归档;

3.教职工加入或退出各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审批材料由宣传统战部负责归档;

4.处级干部任期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档案材料由审计处负责归档;

5.教职工案件处理、处分材料由纪委负责归档;

6.教职工在职期间所获学历学位材料(含报考表、报考博士研究生还需2份专家推荐书、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决议、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等材料由教职工联系毕业院校邮寄或派专人送至人事档案办公室归档;

7.教职工工作期间入党材料(含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入党转正申请书、政审、培养教育考察等材料)由所在部门(单位)党支部负责归档;

8.教职工生平、治丧材料由离退休处负责归档。

三、归档时间

1、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形成的人事档案材料,须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移交;

2、2026年形成的人事档案材料,自材料形成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移交;

四、归档要求

1、各相关单位(部门)应高度重视人事档案材料归档工作,建立健全材料收集归档机制,严格落实归档责任制。对涉及工作秘密、个人隐私的档案材料,须严格做好材料信息保密工作,严防信息泄露,确保档案材料归档工作有序、规范、高效推进。

2、各相关单位(部门)须遵循“真实、全面、及时、规范”的原则,主动、全面收集符合归档要求的人事档案材料。移交档案材料时,须同步提交《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教职工人事档案材料移交单》(见附件)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签字),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妥善保管备查。

3、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统一采用标准A4纸型,材料左侧须预留25mm装订边。档案材料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字迹工整清晰,无破损、无残缺、无涂改,审批单位意见、单位公章等手续齐全,要求填写的表格材料一般不得留空。成套材料须头尾完整、手续完备,除证书、证件类材料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余材料原则上需提交原件存档。确需使用复印件存档的,须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已核”字样,加盖部门公章,并由审核人签字、注明审核时间。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图书馆(东馆)801人事档案办公室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5623216/85623095

                            档案馆

                         2026年04月22日